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3年1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830户21281人,共发放资金2446.727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21.406万元,春节补1221.406万元,电价补3.915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353户1372人,共发放资金374.76万元(分散供养金179.916万元,春节补179.916万元,电价补0.672万元,9人丧葬费14.256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88户337人,共发放资金44.2082万元,(其中保障金22.0571万元,春节补22.0571万元,电价补0.094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9户9人,共发放资金2.3805万元(其中供养金1.188万元,春节补1.188万元,电价补0.0045万元)。
现将2023年1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附件:1.2023年1月城市低保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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