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5年2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574户18711人,共发放资金1267.083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63.296万元,电价补贴3.787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688户1718人,共发放资金233.426万元(分散供养金226.248万元,电价补贴0.842万元,4人丧葬费6.336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44户247人,共需发放资金19.299万元,(其中保障金19.227万元,电价补贴0.072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0户10人,共需发放资金1.325万元(其中供养金1.32万元,电价补贴0.005万元)。现将2025年2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周至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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