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4年11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522户18625人,共发放资金1260.4665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56.7055万元,电价补贴3.761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679户1710人,共发放资金235.2685万元(分散供养金224.9280万元,电价补0.8365万元,6人丧葬费9.504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46户250人,共需发放资金19.6362万元,(其中,保障金19.5632万元,电价补贴0.073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0户10人,共需发放资金1.325万元(其中供养金1.32万元,电价补0.005万元)。现将2024年11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周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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