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4年10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475户18538人,共发放资金1626.784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49.2965万元,电价补贴3.7375万元,取暖费373.75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675户1706人,共发放资金318.337万元(分散供养金224.532万元,电价补贴0.835万元,5人丧葬费7.92万元,取暖费85.05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48户255人,共发放资金37.6179万元(其中保障金19.7839万元,电价补贴0.074万元,取暖费17.76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0户10人,共发放资金2.525万元(其中供养金1.32万元,电价补0.005万元,取暖费1.2万元);现将2024年10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周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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