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4年4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574户19415人,共发放资金1296.7920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93.005万元,电价补贴3.787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555户1579人,共发放资金212.1085万元(分散供养金208.1640万元,电价补贴0.7765万元,2人丧葬费3.168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79户318人,共发放资金23.4545万元(其中保障金23.365万元,电价补贴0.0895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9户9人,共发放资金1.1925万元(其中供养金1.188万元,电价补贴0.0045万元)。
现将2024年4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附件:1.2024年4月城市低保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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