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和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经统计,2024年3月全县农村低保保障金涉及7579户19542人,共发放资金1303.449万元,(其中低保保障金1299.6595万元,电价补3.7895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1547户1571人,共发放资金215.403万元(分散供养金206.712万元,电价补0.771万元,5人丧葬费7.92万元);城市低保保障金共涉及179户318人,共发放资金23.4545万元(其中保障金23.365万元,电价补0.0895万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共涉及9户9人,共发放资金1.1925万元(其中供养金1.188万元,电价补0.0045万元)。
现将2024年3月全县在册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附件:1.2024年3月城市低保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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