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外出多年的刘某在县民政局救助站的护送下,来到了环境舒适的“新家”终南敬老院。虽然这只是暂时的安置,但喜悦的心情仍洋溢在刘某脸上,终于结束了20多年的漂泊生活,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今年5月份县救助站接到新疆救助站协查信息:刘某,男,64岁,周至县九峰镇南千户村人,因家庭原因20多年前只身前往新疆务工,近期突发脑梗留下后遗症,肢体行动不便,且在新疆没有亲属没有住所,无处容身无人照料,被新疆救助站救助。县救助站工作人员当即和九峰镇民政办取得联系,民政办干部前往南千户村进行调查核实。
经了解,刘某确属南千户村人,20多年前抛下妻子儿女前往新疆谋生,近年因个人缘故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照顾自身基本生活,由于特殊原因老家亲属拒绝接受,为妥善安置刘某,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县救助站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刘某的照料安置各项事宜。一方面派工作人员前往南千户村核查刘某的户籍信息;另一方面与村委会协调安置照料问题;与此同时积极联系县民政局终南敬老院沟通安置渠道。
在一系列前期铺垫措施的实施下,7月27日下午,经过新疆、西安兄弟救助站的接力护送,刘某回到了阔别20余年的家乡。为保障刘某今后的基本生活,县救助站、九峰镇政府、南千户村共同协商,使其能够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将刘某暂时护送到终南敬老院妥善安置。
刘某的安置问题得到了各地兄弟救助站、县民政局、镇政府、村委会多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也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问题,打开和拓宽了工作瓶颈和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了我县救助管理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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