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12号)以及《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有关规定,已脱贫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享受生活和交通补贴,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补贴。现将参加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的757名已脱贫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2月24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监督电话: 029-87118639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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