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为保障我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入学前户籍在周至县,已被国家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或在读大学生、研究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

二、贷款额度、利息及期限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22年。(为防止部分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因为贷款期限过短不能办理还款延期手续,建议贷款期限选择10年及以上)

三、所需资料

(一)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所需资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学生通过电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打印完成)。

5.户口簿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做预申请学生在周至县资助中心领取并现场填写)

(二)在校生续贷:续贷推荐选用远程受理模式,所需资料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要求上传,县资助中心不收任何纸质资料。如因特殊原因需现场受理,所需资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3年8月1日—9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9月份2:00--6:00)

受理地点: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西端,县教育科技局7楼)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须学生本人签字,入学前户籍、家庭地址、通讯地址须细化至镇、村或街道的门牌号。

(二)借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编、QQ号、微信号等必须真实、完善、准确,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或两个以上不同手机号等多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避免延误贷款发放。

(三)首贷学生必须进行预申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高校新生,携带所需资料直接办理贷款手续;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预申请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四)续贷学生需在7月下旬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请高校老师审核,保证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五)首次贷款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六、防骗提醒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贷款学生短信验证,办理贷款同学若收到相关验证网站和验证码,不要按照提示进行任何与资金流出有关的操作,谨防上当受骗。

开学前后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以免上当,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身份及银行卡信息,更不要轻信申请资助或助学贷款要先转钱的骗局,遇到问题多问学校和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请致电周至县资助中心办公电话:029-87115519,或前往县资助中心现场咨询。


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