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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做好周至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一)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3年3月20日—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地点: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县城工业路西端,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发证公告;

(四)申请人到达现场需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3.委 托 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