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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评选推荐2023年度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度西安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市教办发〔2023〕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评选推荐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普通中学、九年制学校、普通小学4-6年级、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班级(含民办中小学,不含复读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附件1)。

三、名额分配

2023 年度,我县拟评选县级三好学生208 名;县级优秀学生干部 44名;先进班集体76个;其中2023 年已申报参评省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可继续推荐。

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评选推荐,不得突破指标。

在校级推荐参加县级评选人员及集体中,将由县教科局统一按上报人数的50%的比例,全县联评推荐出2023年度市级三好学生 104名;优秀学生干部 22 名,先进班集体38 个。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对照各类标准,按照推荐名额进行评选、推荐,县级评选小组结合事迹材料及个人荣誉,统一按照标准分类遴选,确定最终结果,逐级推荐、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学生学习进步。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将评选工作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并根据学生相关档案进行全面考评。被评为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要按照“心有榜样”的要求,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并将荣誉称号记入学生本学期《小学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二)要严格评选推荐程序和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比例不得超过40%。在报送前,各学校必须将推荐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情况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坚持正确导向,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如有违反评审程序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教科局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认真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

(三)评选推荐出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在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产生。校级评选推荐结果在本校公示,县级结果在县教科局公示,如有异议,随时取消资格。

(四)各学校要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的统筹安排,申报登记表(具体见附件 3-5)需用 A4 纸双面打印。不得将登记表自行改版打印,一经发现按作废处理。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5 点前将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各类《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详见附件6-8)纸质版报送县教育科技局基础教育科(917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西娟  联系电话:13709183599

邮  箱:495186049@qq.com

附件1—8.docx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