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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用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规定,2025年11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自然资源厅到我县核查验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用地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审查整改资料、召开现场核验会议等方式,对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反馈的7个设施农用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验收组集体讨论一致认为,以上问题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同意销号。现将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029-87111747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