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名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政府工作要求,周至县民政局征集梳理了马召镇等12个历史文化地名,完成了登记、论证等环节,并会同地名专家及县地名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评审,形成了周至县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电子邮箱请反馈至401680498@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电话请反馈至029—85184988。
三、信函请邮寄至周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并在信封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周至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
按照西安市地名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政府工作要求,周至县民政局征集梳理了马召镇等12个历史文化地名。
一、编制意义
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保护我国独特地名文化资源、促进地名文化繁荣发展、推动地名事业科学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要求,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各类地名进行系统挖掘整理,重点做好千年古县(百年古县)、千年古镇(百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百年古村落)、著名山川、古街巷、近现代重要地名、历史地名等7大类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全面普查全县地名文化遗产,编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基本原则
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弘扬传承,合理利用。坚持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传承弘扬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2.县级评估。县民政局开展普查、登记、鉴定本级地名文化遗产并向社会发布等工作。
3.择优上报。申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填写各类表格,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地名主管部门(市民政局)。
4.向社会公示。由县地名主管部门(市民政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5.发布。向社会公布周至县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
三、主要依据
1.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
2.《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12〕117号)
3.《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标准MZ/T033-2012》(民政部公告第251号)
4.西安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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