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陕民发〔2023〕53号)、西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方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市民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统筹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陕西乐善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助洁、助餐、助浴、精神慰藉、送医陪诊、住院照护等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2024年8月12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孔维龙带领社会救助处处长王科峰等来我县检查第三方购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安晓策陪同检查。
市民政局副局长孔维龙一行首先来到马召镇,对四群村分散供养人员高崇选及仁烟村的屈红福家实地查看了美居行动实施情况,并当场对两户改造情况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随后检查组又到马召镇崇耕村王西林家及楼观镇塔玉村王博家,入户了解分散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工作情况,并当场询问特困人员对第三方服务情况的满意度。市领导对陕西乐善行第三方照料服务机构人员的服务工作给予了肯定。检查结束后,市领导叮嘱县局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分散特困照料护理服务工作做得再细致,工作再提升,确保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可,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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