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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指南

一、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时间节点?

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按月发放。出现户籍迁出西安市、死亡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发放等情况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遇到疑惑或者困难怎么办?

如果您在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过程中,遇到么疑惑或者困难,可咨询所属辖区民政部门,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四、哪些人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周至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各类残疾人(一至四级);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类低收入残疾人;

(3)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的各类残疾人(一至四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周至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1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六、哪些人可重复享受政策的?

1、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2、享受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的(每人每月50元),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哪些人不可重复享受政策?

1、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的,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享受退休人员护理费,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标准差额部分。

八、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都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1.填写《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本人户口本复印件3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

5.本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3份(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应在户籍地发放补贴资金的相关银行办理,目前指定为信用社)。

6、低保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卡复印件3份;

7、西安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