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民发〔2025〕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经集中照护对象申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养老机构核实、县民政部门审核,新增4人,符合条件人员共计21人,现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拟补助新增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形式直接向周至县民政局反映。
电话:029-87120233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周至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拟补助新增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是否满80周岁 | 入驻机构名称 | 集中照护服务补助金额 | 备注 |
1 | 陈建辉 | 是 | 周至县博瑞养老院 | 695 | |
2 | 代继莲 | 是 | 周至县博瑞养老院 | 735 | |
3 | 陈凤兰 | 否 | 周至县博瑞养老院 | 1035 | |
4 | 付秀香 | 否 | 周至县博瑞养老院 |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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