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管理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85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管理情况
按照残保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县将残保金纳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殖等生产劳动及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二、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县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合计114.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支付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及康复中心人员劳务费27.65万元;
2.支付节日慰问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助学金7.14万元;
3.支付残疾人专职委员技能及业务培训11.62万元;
4.支付残疾人康复心理咨询1.92万元;
5.支付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文体、康复、重度残疾人办证等活动29.15万元;
6.支付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及康复中心综合服务设施环境提升36.61万元。
周至县残疾人联合会 周至县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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