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ZZ-14(SC)-01-08-01、ZZ-14(SC)-01-11-01、ZZ-14(SC)-01-11-02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

ZZ-14(SC)-01-08-01、ZZ-14(SC)-01-11-01、ZZ-14(SC)-01-11-02地块位于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范围内,西部智能装备产业园滨河东路以东,尚龙一路以西,智能路以南,智能二路以北。主要指标如下:

ZZ-14(SC)-01-08-01规划净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净用地面积9714.05平方米(折合14.571亩),容积率≤3.0且≥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ZZ-14(SC)-01-11-01规划净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净用地面积45113.56平方米(折合67.67亩),容积率≤2.0且≥1.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ZZ-14(SC)-01-11-02规划净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净用地面积33779.50平方米(折合50.669亩),容积率≤2.0且≥1.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停车位依据按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标准核定。配套设施及规划指标有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1日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3262980398@qq.com

联系电话:029-87111288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