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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610124103211GB00002、610124206212GB00612
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610124103211GB00002、610124206212GB00612宗地位于西安市周至县行政管辖区内,终南大道以南,黑河以西。

610124103211GB00002宗地规划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86.332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地上建筑面积69065.32-86331.65㎡,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建设施如下:生活垃圾收集站独立设置1处,占地面积150㎡;再生资源回收点联合建设1处,占地面积10㎡;公共厕所联合建设1处,占地面积120㎡,建筑面积100㎡。

610124206212GB00612宗地规划指标:规划净用地面积25.437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地上建筑面积20349.47-25436.84㎡,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m。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配建设施如下:生活垃圾收集点独立设置1处,建筑面积10㎡;再生资源回收点联合建设1处,占地面积10㎡。

自规划条件指标方案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地址:周至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3262980398@qq.com

联系电话:029-87111288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