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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二曲文化广场云顶铂郡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二曲文化广场云顶铂郡项目位于二曲街办淳风路中段,建设单位为陕西铂金城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周至县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317.79㎡,地上建筑面积28518.96㎡(其中住宅面积26518.8㎡,商业面积2000.16㎡),地下建筑面积2798.83㎡。容积率为3.66,建筑密度为38.87%,绿地率6.57%,用地现状为商业、住宅。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住宅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20303.45㎡,地下建筑面积1378.75㎡。

2.2#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6215.35㎡,地下建筑面积1420.08㎡。

3.3#商业地上2层,地上建筑面积2000.16㎡。

4.各建筑物面积明细:

1#楼1层—2层2405.46㎡,3层—17层17730.15㎡,屋面1层167.84㎡,-1层1378.75㎡,合计21682.2㎡。

2#楼1层763.65㎡,2层—10层5334.57㎡,屋面1层117.13㎡,-1层1420.08㎡,合计7635.43㎡。

3#楼1层—2层2000.16㎡。

三、应配套公建情况

未按照条件要求配建垃圾收集点、公厕、室外健身场所、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物业用房等。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实际配建地面停车位46个。

五、违法建设情况

该项目未办理审批许可进行建设,经县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政审分离”原则予以处置。

六、日照分析情况

(一)自身日照情况:住宅建筑均满足大寒日2.0小时。

(二)对周边的日照影响情况:

1.对西侧现状中学普通教室未产生日照影响;

2.对北侧钢管租赁厂现状住宅建筑4户产生日照影响。

七、现状问题

1.地上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条件要求(+1982.96㎡),地下建筑面积实测指标大于条件要求(+660.83㎡);

2.建筑密度实测指标大于条件要求(+3.87%);

3.容积率不符合条件要求;

4.绿地率实测指标小于条件要求(-13.43%);

5.一般机动车位数实测指标小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186个);

6.地面停车率实测指标大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90.00%);

7.非机动车位实测指标小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690个);

8.未按照条件要求配建垃圾收集点、公厕、室外健身场所、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

9.建筑工程审核总平面图(2016年10月24日)用地界线西侧、东北侧逾越土地不动产权证宗地图(2015年12月18日)用地界线范围,实测用地面积超出建审总平图用地红线占地面积35.93㎡,实测建筑面积超出为71.86㎡,实测用地面积超出不动产权证书宗地权属界线占地面积为28.24㎡,实测建筑面积超出为56.48㎡;

10.2#楼、地下室南退用地界线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 73号)要求;

11.1#楼、地下室西退,2#楼、3#楼北退道路红线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12.3#楼西侧逾越道路红线;

13.1#楼与3#楼、1#楼与南侧现状建筑6层、2#楼与南侧现状建筑2层、门卫室与1#楼、非机动车车棚与1#楼平行布置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14.2#楼与西侧现状住宅建筑垂直布置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15.1#楼与2#楼山墙布置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8日

联系地址: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至县云塔南街1号)

邮编:710400

联系电话:029-87111288

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