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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2020年7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周至县财政局局长 樊宏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481万元,完成预算的50.7%,下降9.4%,税收占比5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22万元,完成预算的36.8%,下降30.4%;非税收入完成6059万元,完成预算的94%,增长43.6%。

1.从征收机关完成情况来看,税务部门完成7725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完成预算的36.6%,下降31.2%;财政部门完成5756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增长57.3%。

2.从一二三产税收完成情况来看,一产税收完成94万元,下降50.5%;二产税收完成2246万元,下降39%;三产税收完成5082万元,下降25.2%。

3.从重点税源企业完成情况看,上半年,全县纳税排名前20户企业入库税款5544万元(全口径),下降24.9%,占税收的比重为29.2%。

(二)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1188万元,完成市财政局调整预算的60.7%,下降18.7%。涉及民生类支出完成170452万元,下降20.9%,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9.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083万元,完成预算的56.9%,增长134.3%。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2733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增长191.7%。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220万元,完成预算的34.9%,增长8.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6484万元,完成预算的33.5%,增长12.8%。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1.涉农整合资金情况。

上半年,我县安排涉农整合项目270个,整合资金2737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180个10432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90个16753万元,项目管理费191万元。以上整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硬化、安全饮水、小额贷款贴息等方面。截止到6月底涉农整合资金实际支出16263万元,执行率为59.4%。

2.行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我县安排行业专项扶贫资金54044万元,已使用28061万元,执行率为51.9%,其中:产业扶贫使用1390万元,就业扶贫使用1050万元,危房改造扶贫使用12918万元,教育扶贫使用4469万元,生态扶贫使用1350万元,社会保障扶贫使用628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扶贫使用600万元。

3.苏陕协作和社会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我县收到苏陕协作扶贫资金1640万元,已使用1640万元,主要用于猕猴桃示范园种植、民宿改造、苏陕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收到其他社会扶贫资金1009.8万元,已使用1009.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发展等方面。

(五)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我县疫情防控资金安排3310万元,资金使用主体涉及卫健等13个预算单位和20个镇街(含九峰、集贤)。已实际支出2975万元,其中:医疗救治5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779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1797万元,与疫情有关的宣传费、印刷费等防控工作费用394万元。我县还投入支持企业发展类资金52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超市出店便民服务、推进县域工业发展、小微企业奖励等方面。

(六)预备费、预留资金及盘活存量等资金使用情况。

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动用当年预备费2762万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支出;动用秦岭生态保护预留资金1534万元,用于绿化项目租地款等支出;动用脱贫攻坚及涉农整合预留资金3349万元,主要用于涉农整合项目县配套;动用“三保”预留资金70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新增财力(追加)安排支出273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主要用于“三保”、教育项目县级配套、县直属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等支出。安排使用盘活存量资金630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涉农整合、环境卫生整治等支出。

二、预算收支增减因素

(一)收入增减因素

上半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减收1403万元,主要原因是:

1.经济层面。1—5月,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50%,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9.3%,固定资产投资额下降4.3%。影响税收收入减收3244万元,下降30.4%。

2.政策层面。受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影响(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为1%等减税降费政策),税收收入减少906万元(全口径)。

3.征管层面。一是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二是坚持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添力、疫情防控工作加力。三是以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为介入点,全面推进以票控收、票款同步工作,促进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因公安部门电子警察系统上线,违规驾驶监控力度得到极大提升,同比增收1268万元;交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超运行为,采取最高限处罚标准,同比增收454万元。通过以上措施缓解了税收减收。

(二)支出增减因素

上半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减少44036万元。下降18.7%。主要减少因素:一是新合疗划至市级管理,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减少32483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一些教育类项目推进较慢,教育支出同比减少11683万元。三是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同比下降10.9%。

三、存在问题

虽然上半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运行平稳,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同比下降。受减税降费政策、新冠疫情、资金管理权限上划市级、集贤和九峰及集贤产业园划高新等因素的影响,一般预算收支均出现同比下降。二是收入质量不高。上半年受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的影响,税收收入短收3134万元,税收占比仅为55.1%,较上年同期减少16.6个百分点,较2018年同期减少27.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不高的问题出现反弹。三是财力缺口依然较大。为保障退休人员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增量、新增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民生配套等“三保”支出,落实 “六保”、 “六稳”、“三大攻坚战”政策和重点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预计下半年财力缺口3.5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任务分解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时将下半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基层征管部门,分解到具体征管人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收入任务销号制度,做好承担收入任务单位和协税护税单位的“任务销号”工作,全力促进收入任务完成。三是落实重点税源企业专人联系制度和分片包抓责任制,从抓好重点税源、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的税收着手,挖掘增收潜力,尽力消化上半年因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导致的收入缺口。

(二)坚持深化综合治税工作。一是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特别是工程类建设项目支出进度,可试行“先税后拨”政策。二是不断完善我县综合治税网络监控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涉税信息采集、比对、应用、稽查全过程共享机制的作用,实现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三是严格执行市外企业建筑装饰工程报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市外建筑企业在县域内实施项目税款的应征尽征。四是加强与高新区的对接和联系,保证集贤产业园税收的及时足额划转。

(三)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一是把公安和交通罚没作为非税收入的主要关注点,督促公安和交通部门严格执行罚没收入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是加强人防异地建设费的管理,鉴于房地产企业开工情况较好,城建部门要加大对人防异地建设费的征管,促进非税收入的增长。

(四)进一步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做到一般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标准、超范围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压缩精简会议、差旅等公务活动,做好公务活动整合工作,提倡使用视频、网络等新型会议方式,节约使用水、电、办公耗材,努力减少日常经费开支,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总量;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五)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一是做好项目包装和前期基础工作,保证项目的可实施性,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安排资金,主要用在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等方面,全力帮助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群众纾困解难。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合理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科学安排资金使用,保障好重点支出需求。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及时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做好全覆盖、全链条监控工作,做到点对点直接拨付,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直接惠企利民,促进直达资金尽快产生效益。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夯实预算绩效责任,对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