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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财政局转发《西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罚没财务管理,现将西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9日


周财发〔2021〕1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