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罚没财务管理,现将西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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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罚没财务管理,现将西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215号)
周至县财政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