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发改发〔2021〕29号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县水务局、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周至县供电分公司、国网周至供电公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1〕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5日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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