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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各民办中小学校:

为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我县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依据《西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2.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标准

3.学校分类收费标准


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周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为创造公平有序的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环境,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根据《西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是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教育事业,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是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教育公益属性,坚持放管结合,扩大民办教育办学自主权;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综合考量、分类指导,遏制过度逐利和不良竞争。

二、收费范围

周至县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以下简称民办中小学)。

三、收费项目

民办小学:学费、住宿费、伙食费;

民办初中: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

民办高中: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普通高校考试报名费、课本费、体检费。

四、收费要求

学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和 代收费(报名费、课本费、体检费),应遵循“学生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制定或调整学费和住宿费的民办中小学应从制定或调整学费和住宿费当年9月新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五、收费标准

由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各民办中小学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审或调查,结合培养成本,充分考虑社会需求、经济预期、学校发展等因素,制定学费分类收费标准;各民办中小学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分类申请,县发改、教育部门依照分类意见公布分类学校名单。

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分类收费管理。各民办中小学按各自收费类别,在不超过该收费类别最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学费标准。

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按生均住宿运行成本自主合理确定住宿费标准。

各民办中小学须在每年1月底前,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含住宿运行成本)抄送县教育、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六、收费管理

调费规定: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进行认定,每三年依据教育培养成本监审(调查)报告,结合社会需求、经济发展等因素,对民办中小学分类收费最高标准可调整一次。各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确定后,三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对符合学费调整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调整幅度不超过25%。各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申请工作应于当年度1月底前完成。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的抄送,应在当年招生公告发布前完成,与招生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的民办中小学,当年度不得再进行收费标准的调整。

退费规定:开学前申请退学的,学校应退还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的,1个月以内(含1个月)核退70%的学费、住宿费;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含2个月)核退50%;2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含3个月)核退40%;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费。

收费公示:民办中小学应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减免优惠规定、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收费监管: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发改部门,对民办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对不按本管理办法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不履行收费标准抄送、公示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七、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西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2

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标准

根据《周至县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现将民办中小学收费分类标准公布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分类(一、二、三类)收费管理,各民办中小学按各自学校的收费类别,在不超过该收费类别最高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办学成本、发展定位、社会认可度、办学成效等情况确定学费标准(全县无民办高中,暂不制定标准)。

一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435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6250元/生·学期。

二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360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4000元/生·学期。

三类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185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2500元/生·学期。

二、分类标准

(一)一类收费分类标准

小学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在2501元至3500元/生·学期;

初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在3001元至5000元/生·学期。

(二)二类收费分类标准

小学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在1501元至2500元/生·学期;

初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在2001元至3000元/生·学期。

(三)三类收费分类标准

小学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超过1500元/生·学期;

初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超过2000元/生·学期。


附件3

学校分类收费标准

(以下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二类收费学校

小学 单位:元/生·学期

序号 学校名称 收费标准 发文编号

1 周至县育英学校 36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2 周至县双成小学 36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3 周至县华龙小学 36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4 周至县信民小学 26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5 周至县卡迪尔小学 3125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初中 单位:元/生·学期

序号 学校名称 收费标准 发文编号

1 周至县育英学校 40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2 周至县实验中学 40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

3 周至县铸才中学 3800 2021年按类自主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