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第四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73号)文件要求,下达周至县现代畜牧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现就有关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按照《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要求,围绕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突出技术装备改善和资源节约,支持设施畜牧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加强引领,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二、资金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应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承担。资金补助标准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综合成本、主体自有资金投入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30%,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对2025年当年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奖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畜牧业领域投资规模。
三、项目资金支持方向及环节
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项目不得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农机购置补贴、新型经营主体类、产业融合类补助等资金叠加实施,同一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与设施设备提升在支持环节、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其他补助。
四、项目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
本次项目主体遴选采取主体自愿申报、县级核查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主体积极报名,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18点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周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逾期未报,不再受理。申报资料包含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实施方案等资料。
(二)资格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组成工作组,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现场核查
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组对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完工的项目逐一开展现场核验。
(四)结果公示
经核验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拟补助信息(包括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兑付资金
拟补助项目主体信息经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项目推进,我局成立项目工作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计财科、局人事监察科、局畜牧水产科及局属畜牧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审查项目申报资料、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等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具体负责项目补助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2.加大政策宣传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项目征集通知,加强涉农补助申报信息公开,简化申报流程,公开申报指南,保障涉农主体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3.做好项目补助实施。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指导项目完工后及时完成项目核验,及时兑付资金。
4.建立工作保障机制。以县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整体工作,项目主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形成“牵头抓总、主体落实”的闭环联动机制,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及时回应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等难题,同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留存申报材料、核验记录、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保障项目规范有序落地见效。
联系人:庞霖 联系电话:029-87119163
地址:周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