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社会救助资金发放2017.3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孤儿基本生活费27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3人,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发放标准,发放3.45万元;孤儿大学生4人,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发放标准,发放0.9万元,共计4.35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临时价格补25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2人,按照每人30元的发放标准,发放0.066万元,孤儿大学生3人,按照每人30元发放标准,发放0.099万元,共计0.075元。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8人,共计1.609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临时价格补1人,共计0.003万元。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514户、201039人。其中:家庭月保障1195.6628万元、电价补3.757万元、取暖费375.7万元,总计1575.1198万元。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价格补7575户、21260人,总计发放63.78万元。
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92户、346人。其中:家庭月保障金22.2837万元、电价补0.096万元,总计22.3797万元。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价格补193户、347人,共计1.041万元。
5.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1036户、1050人。其中:供养金137.94万元、取暖费52.25万元、电价补0.5155万元,5人丧葬费7.92万元,共计198.6255万元。发放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监护补1044人,共计22.274万元。发放农村特困分散供养金临时价格补1033户、1047人,共计3.141万元。
6.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8户、8人。其中:保障金1.056万元、电价补0.004万元,总计1.06万元。发放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监护补8人,共计0.2035万元。发放城市特困分散供养金临时价格补8人,总计0.024万元。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88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517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88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7.8039万元,总计123.6292万元。
周至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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