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拨付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市财函〔2022〕1690号)文件精神: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中央下达资金71万元(动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138540.4元)。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依据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补贴标准,我县补贴标准统一为6元/亩,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发放情况
下达文号周财发〔2022〕876号: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141423.4亩,共补贴848540.4元。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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