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924号)文件精神:2021年惠民惠农“一卡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20.14万元。
二、分配原则
城市低保:凡持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40元,以及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人员,且家庭财产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城市低保。按照740元/人.月补差发放。
三、分配情况
下达文号周财发〔2021〕445号:2021年10月享受城市低保人数为201户376人,发放保障金及取暖费48.2264万元。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具体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五、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29-8711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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