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为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入学前户籍在周至县,已被国家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高职)正式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撑完成学业的大学新生或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二、贷款事项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贷款用途: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余额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借款金额。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22年。(温馨提示:学生毕业后可随时还款,若继续攻读学位,建议选择10年及以上贷款期限,便于后续办理还款延期)。

(五)还款期限: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须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财政利息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当年起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仅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不足5年,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划还款。

三、所需资料

(一)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学生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填报后打印,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5.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补充说明:周至县普通高中、职中毕业生已在就读学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预申请的无需提供本表;未在校完成认定的,返回就读学校填表认定,由学校出具认定介绍信。外地就读毕业生、复读生和在校大学生,可到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表办理认定。

(二)续贷办理

续贷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按照页面指引完成线上申请提交,审批通过即完成续贷,线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资料。

如因特殊情况需现场办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续贷申请表》原件。

备注:续贷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若更换,必须和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办理。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首贷受理

1.受理时间:2026年8月3日—9月30日(仅工作日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9月份下午14:00-18:00)。

2.回执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高校回执录入截止)。

3.受理地点: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周至县二曲街道工业路西端,周至县教育局7楼)。

4.联系电话:029-87115519

(二)续贷受理

2026年8月3日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续贷功能正式开放,学生可自行登录系统线上办理。

五、受理流程

1.线上预约:学生扫描“2026年周至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预约”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线上预约排号(预约通道7月20日正式开放)。

2.现场排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预约时间到达现场,在工作人员处领取序号牌,学生依序办理业务,避免聚集。

3.材料审核: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依序到7楼701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签字。

4.合同签订:资料审核通过后,至711办公室录入信息,签署贷款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填报信息时,入学前户籍、家庭住址须与户口本登记信息保持一致;申请表打印完成后,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请妥善保管注册账号与密码,贷款存续期间尽量不要更换预留手机号,方便后续找回密码。同时建议学生本人实名办理手机号码,以便顺利办理银行卡及各类贷款相关业务。

(二)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前往录入信息。请保持手机号码、微信号、QQ号等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联系,避免延误资金发放。

(三)续贷学生提交申请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最新信息,如实填写申请内容,续贷声明需规范排版、内容真实合理、逻辑通顺,严禁随意粘贴复制,内容不合格将审核驳回、办理失败。同时,受助学生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保持账户正常活跃状态。

七、防骗提醒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以代办还款、修复征信等名义,诱导学生转账缴费、远程操作,实施诈骗。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所谓帮助。如发现此类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郑重声明: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如出现代理行账户问题、限额问题、冻结问题等,绝不涉及资金转账。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不会通过共享手机屏幕、第三方转账、远程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帮助操作。如遇到涉及助学贷款相关疑问、疑似诈骗情况,请及时拨打95593或周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核实,同时留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守护个人财产安全。

周至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