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周至县社区工厂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周人社发〔2024〕3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资料复核、现场审核,拟认定周至县明远果品专业合作社、陕西杨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异美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周至县社区工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29-87112046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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