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促进经济发展。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发〔2025〕57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取消“牌匾标识设置审查登记”制度,改为公共服务事项“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自取消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该事项,后期由县城管执法部门对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方案予以现场指导,为企业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县城管局咨询电话 :029-87154121
特此公告。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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