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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发〔2025〕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现状,现就征集我县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计划在全县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1个,补助资金42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集、储运、加工等环节,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培育,技术集成、模式推广等方面。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经营效益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等条件;

2.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

3.原则上上年度和本年度已享受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生产经营主体不纳入扶持范围。

三、项目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项目建成验收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的50%进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占比不低于项目总投入资金的50%。

四、项目申报资料

1.周至县2025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表;

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5.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5点前报送周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珍 联系电话:029-87113932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8日

附件:周至县2025年第二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