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字〔2021〕68号)要求,我县牵头整改第8项、第14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并进行了验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29-87113635
单位:周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2年3月4日
|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督察发现,位于周至县的黑河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有21辆已注销淘汰、未拆解的车辆,被违规租用给企业作为厂区内部运输车使用。周至县金鑫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存在租用已淘汰、无牌照的柴油货车用于厂内货物运输。(对应市级问题编号“八”) | 1.对周至县黑河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存在21辆已注销淘汰、未拆解的车辆的问题进行核查,按照老旧车淘汰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报废,对存在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目前,县公安局将已注册登记的2辆车(陕A91886、陕AL4507)按照老旧车淘汰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剩余19辆车辆已按照要求自行拆解,并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报废拆解处理。周至县金鑫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存在租用的已淘汰、无牌照的柴油货车1辆,已按照要求自行拆解。 2.加强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相关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引导。县公安局对21辆车主谈话,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批评教育。县水务局对施工单位陕西省泾河工程局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学习项目施工管理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同时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责任到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2 | 周至县2017至2019年共有114651户农村居民进行“双替代”改造,截至2019年底仅有1940户实际申请运行补贴。(对应市级问题编号“十四”) | 1.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充分发挥镇(街)治污减霾网格员及镇(街)村(社区)干部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运行补贴申报、发放程序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煤改洁运行补贴报销流程的知晓率。各镇(街)在宣传运行补贴发放政策的同时,想方设法动员群众积极申报补贴,并做好运行补贴的初审、统计、汇总、申报及发放工作,确保应补尽补。我县煤改洁运行改造申报补贴户数已经由2017-2019年采暖季的1940户提高至2019-2020年采暖季的84577户,申报比例大幅度提高。 2.根据市发改委要求2021年-2022年采暖季运行补贴发放按照“先预付后清算”的原则,在采暖季前先预拨500元运行补,采暖季结束后,不足部分按上限1000元据实补贴。我县对2021-2022年采暖季运行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其中煤改洁运行补贴申报程序为群众向村(社区)申报,村(社区)完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街,镇(街)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经部门审核完成,财政部门及县级网格长签字后予以补贴发放。因为此项工作量大面广,加之受疫情影响,申报运行补贴工作推动缓慢,截至2022年元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共计上报煤改洁运行补贴77264户。据相关镇街反馈,未申报运行补贴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用电较少的部分群众不愿申报;二是实行“一卡通”之后,部分群众尚未办理“一卡通”银行卡;三是个别群众实施煤改洁之后,常年不在家居住生活,联系不上本人。 3.为了进一步提高运行补贴发放比例,县发改委将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各镇街进一步摸清群众未申报的原因,同时充分发挥镇(街)及村(社区)干部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运行补贴申报、发放程序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煤改洁运行补贴报销流程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煤改洁运行补贴申报率,县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关于财政惠农惠民煤改洁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有关通知,确保在采暖季结束清算补贴完成后,基本实现应补尽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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