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组、各镇街、各部门: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全域开展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时间
8月12日5时启动,11点前必须完成采样。
二、筛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来周人员。已做过核酸采样的均需重新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按照属地化管理,统筹做好本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合理设置采样点,工作人员佩戴红袖章,做好采样现场秩序维护,严格遵守“一米线”、戴口罩,严禁扎堆拥挤、聊天聚集等行为。同时,将各类物资运送至各采样点,准备好随时进行采样。对今年以来的境外及本土既往确诊病例在我县的人员实行上门单采单检。
2.县卫健局负责配合各镇街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调配好医用防护物资,并统筹协调好检测机构,核酸采样管每20分钟进行一次打包,做到采样点不积压采样管,打包后,交付各镇街及交通部门及时进行转运。县交通局负责做好样本转运工作,8月12日6-11时,每半小时将样本转运至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8时前向第三方机构转运量不低于1500管;各镇街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样本转运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维护和处置突发事件。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核酸检测医废转运处置工作。各部门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行业监管职责,督促监管行业从业人员及时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监督检查和督查考核组要对采样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采样安全平稳进行。
3.各镇街、各部门参与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规范进行操作,防止疫情传播。
4.凡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红码和居家隔离等人员禁止前往采样点检测。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的,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前往核酸采样点。
5.各镇街、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对被采样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发放贴标凭证,并精准建立人口信息台账,并在超市、餐厅、小区等人员流动密集区域查验检测贴纸,加强对市指挥部推送未做核酸检测人员的排查,必须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人。
周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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