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朋友: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0日00:00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行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我县的外来车辆和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二、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单位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办事群众进行查验,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三、全县所有公共场所、经营性单位(社区、村组、医院、景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经营门店、餐饮店、公共交通工具、酒店等)工作人员以及所有进入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全县各单位对查验出的红、黄码人员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来周人员,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五、全县各单位对查验出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要引导其尽快到常设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各经营性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查验工作。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由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给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24小时核酸采样点:周至县人民医院、联合医院。
周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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