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嫁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报备。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聚集性聚餐聚会活动100人以上的,严禁举办;100人以下的必须提前进行报备报批,各镇街疫情指挥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审批备案,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防控措施。审批同意后各镇街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婚事缓办。婚事原则上缓办,确需举办的,须提前7天进行上报,经批准后方可举行,且不得超过1天,宴席规模控制在10桌之内,只待亲属,不待乡党;各镇街疫情指挥部做好监督监管工作。
三、丧事简办。办理丧事的,必须简化治丧程序与仪式,及时主动向各镇街疫情指挥部进行报备,宴席规模控制在10桌之内,只待亲属,不待乡党,不闹丧,缩短办理时间,压缩参加人员。
四、其他停办。①订婚、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聚餐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②停止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停止一切庙会和民间团体活动;③除夕年三十不准进行宗族家族拜年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不要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线上送祝福。
五、加强监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回人员及家庭成员,外省来返人员,感冒发热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婚丧嫁娶活动,确需参加的必须持有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镇街疫情指挥部要安排专人监督指导,社区、村组要有专人负责婚丧嫁娶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参与人员都要佩戴口罩,主办方每天对场地进行2次消杀消毒。县城范围内餐饮行业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各镇街辖区内餐饮行业(含餐饮服务队)由各镇街疫情指挥部负责监管,承接婚宴的,必须进行上报,批准后方可承接。
六、加强宣传。各镇街、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手机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与知识,各村、社区婚丧嫁娶理事会要发挥民间活动组织作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引导村民遵循节约节俭、新事新办的原则。
七、强化监督。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通知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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