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天津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黑龙江省先后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周至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主动对以上人员开展信息排查,并按规范实施健康管理工作。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县指挥部(029-85198150)。若造成重点人员失管、漏管或因谎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周至人员,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自返回周至之日起),并在第1、13天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健康码标红码;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周至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隔离(自返回周至之日起),第1、13天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标黄码;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周至人员,建议做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时间不少于48小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码标绿码;以上来返我县人员均认可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来(返)周至后,严格按照我县相关防控政策与防控措施,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要在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食品。选购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冻食品,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
5.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活动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食物烧熟煮透,禁食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播的可能性。
6.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和诊疗,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防止疫情反弹,守护人民健康,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如发现未按相关程序报备的来(返)周至人员,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各种形式积极向属地社区(村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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