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补助对象
凡我县2023年度在陕西省以外地区务工超过3个月,且在法定年龄段内的已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其中男性年龄为16—60周岁,女性年龄16—55周岁。
三、补助标准
每人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四、申报期限
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6月30日后新增跨省务工的随增随申报)。
五、补贴流程
1.提出申请。自主申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申报资料到所在村委会(社区)进行申报,并填写《周至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2.审核审批。镇街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乡村振兴局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查询补助对象是否为脱贫家庭或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由县乡村振兴局将比对结果反馈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拟发放补贴情况通过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补贴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员银行卡。
六、申报资料
(一)申请表。填写《周至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报)。

(二)务工证明(提供以下任一资料即可)
1.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本或就业协议复印件;
2.务工地就业证明(由企业出具);
3.工资收入证明(由企业出具);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要求在复印件下方统一写清银行卡号、开户行全称、持卡人姓名。(建议优先提供农业银行储蓄卡)
(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咨询电话
周至县乡村振兴局:029-87175952
周至县人社局:029-87110416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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