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7〕184号)、周人社发〔2018〕35号以及市人社局有关工作要求,对参加就业培训合格的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现对2021年参加就业培训的144人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监督电话:029-87118639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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