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12号)以及《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对组织的就业培训合格人员需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或公示后群众反映查实有问题的,一律不予拨付培训补贴。
现对我县2023年就业培训(第一批)合格的257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7日。
如有异议,请与周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联系。
联系人:张亚娟
监督电话:029-87118639
附件:周至县2023年就业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第一批).xlsx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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