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函〔2020〕55号)有关精神,我市申请开展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试点工作,并于3月2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测试,正式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同步开通线上线下自助备案。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备案管理制度
将异地就医结算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调整为参保人员自助开通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二、调整人员分类
将异地就医结算人员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员调整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出就业创业人员等长期在我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是指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以及因工作、旅游等需急诊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民生工程,关系广大参保职工切身利益,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宣传推广,让国家民生工程惠及每个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
备案规则
◉自助备案人员应如实填写备案信息,签署纸质或电子版个人“承诺书”,提交后自动审核,立即生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自助办理长期备案。长期备案有效期以申请起止时间为准,自助备案开通后6个月之内不做变更或注销。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自助办理临时备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申请起始之日起90天内。因病情好转等原因返回参保地的,自助撤销备案手续。
◉允许参保人员同时存在一条长期备案信息和一条临时备案信息。
备案方式
在异地就医前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者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自助备案开通,即可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注意:备案填写信息时参保地和就医地选择所对应的城市就行)
1. 网上办事大厅——适用于省内、跨省自助备案
个人使用电脑登录“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选择“进入个人网厅”,选择左方 “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页面提示登记信息后保存完成。备案结果在“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2. 手机办理——适用跨省自助备案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 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为本人或家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开通。(注:小程序只能为本人办理)。备案结果在“备案记录”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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