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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财政局完成全县国有资产核查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今年以来,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配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国有资产核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本次核查工作依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最终达到全面摸清家底,完善监管系统,实现两个结合和完善管理制度的目标。通过对59个一级预算单位、187个二级预算单位、18个镇街及13个社区,239个行政村的资料汇总和现场盘点,全县共盘盈资产8类910328件,20.47亿元;盘亏资产8类443446件,2.7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核查出资产合计39.2亿元。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本次核查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县国有资产的调账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及《政府会计准则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3.规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把国有资产的台账管理加入到单位日常监管范围;二是要实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致,确保资产信息的统一。

4.夯实资产条码化管理工作。做到有物必登、人物对应、一物一码、不重不漏。固定资产条码应当符合规定格式,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并随资产生命周期动态更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

5.加强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同时要集体研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批准出租、出借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相关政策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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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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