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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案例:小王的父亲年初参加了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平时身体还好,没怎么用过城乡居民医保,想知道使用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小王:城乡居民医保需要先签约、后诊疗,才能报销。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参保居民可在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居民可到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签约门诊统筹医疗机构。

二、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未经许可在非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参保居民自行承担。

三、参保居民就医时因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诊的,须经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批准同意后,转往指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其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患者自行垫付,再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按规定予以报销。未经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批准,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020年度首次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后,在公布的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由参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人)直接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以往年度的门诊签约。参保人员如需变更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在未发生门诊统筹费用前,于每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参保人员当年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后,方可在协议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当年未选择协议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也就是,城乡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在年度内必须要签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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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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