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限延长至3月底


为保障城乡居民顺利参保和享受医疗保险权益,根据陕医保发〔2020〕5号文件,我省将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缴费时限延长至3月31日。城乡居民在此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实行即参即保,即当日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城乡居民通过与各地税务部门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缴费,也可采取社区、街道、村组干部分头包干、电话联系、上门宣传动员征收等方式。各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对接收到的税务部门传递的参保和缴费数据,应尽快落实做好将数据导入医保业务系统的工作。对缴费数据中因重复参保、信息不全或错误等状况无法导入医保业务系统的,要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分析原因,分类施策,制定解决措施,避免因数据导入延误而影响群众享受待遇。

此栏目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3-10-26

归档备注:客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