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周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关于确定第二十批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农民就近就医,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根据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和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相关申报程序和实地考察,并经会议研究,尚村镇留村卫生室等5家医疗机构符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确定为我县第二十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从2020年1月16日起正式启动运行。

附件:

周至县第二十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此栏目已归档

归档时间:2023-10-26

归档备注:客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