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农民就近就医,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根据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和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相关申报程序和实地考察,并经会议研究,尚村镇留村卫生室等5家医疗机构符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确定为我县第二十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从2020年1月16日起正式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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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农民就近就医,扩大参保农民受益面,根据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试行)》和原《周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相关申报程序和实地考察,并经会议研究,尚村镇留村卫生室等5家医疗机构符合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确定为我县第二十批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从2020年1月16日起正式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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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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