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医保发﹝2020﹞44号)要求,我县紧紧围绕保障基金安全这一主题,鼓足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干劲,采取多种形式的检查方式,对全县范围内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检查,处理了一批违规定点零售药店。现就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检查情况
自5月份以来,我局宣传与检查同步进行,采取突击检查、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141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拉网式实地检查。到8月底,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10家,发现违规药店42家,依据《服务协议》作出相应处理42家,其中:约谈、限期整改、扣除质量保证金40家,暂停服务协议14家,终止服务协议2家,共计收回违规费用22307.6元,扣除质量保证金20606.05元(已扣除18家,22家正在审核扣除中)。
二、违规问题
通过实地检查,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有:
1、普遍问题:
普遍存在医保制度不健全,明码标价不规范,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一知半解甚至不了解等情况。
2、个性问题:
个别药店存在无医保投诉举报电话牌,药品与非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非刷卡商品无禁止刷卡销售提示牌,药品进销存记录与医保刷卡记录不对应,无处方刷卡销售处方药等情况。
3、突出问题:
极个别乡镇药店存在变相刷卡销售商品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通过近几年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定点医药机构形成了一些震慑作用,但仍然有个别定点零售药店心存侥幸,采取更隐蔽的方式进行违规活动。下一步,我们将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任务和职责,坚持常态化检查、制度化监管、长效化治理相结合,持续堵漏洞,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暗查等方式,坚决把欺诈骗保的不良势头打下去。以“不间断”、“零容忍”的态度,强监管、重惩罚、严震慑,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服务经营行为,守住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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