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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公告编号:TD202501)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1.不动产权利人:陕西宏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富仁镇恒洲村

不动产权证号:周国用(2008)字第0045号

公告编号:TD20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