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周至 专题专栏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

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利人:施彦周 任章秀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太白路与纬一路东南角金周御园商F幢1单元1层10108室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周至县不动产权第0002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