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将位于周至县中心东街盛德君府1幢50502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支行
不动产权利人:李新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中心东街盛德君府1幢50502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4-A468
公告编号: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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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将位于周至县中心东街盛德君府1幢50502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支行
不动产权利人:李新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中心东街盛德君府1幢50502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4-A468
公告编号:2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