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将位于周至县二曲街办南环路与云塔南路十字东北角景园毓秀花园7幢10404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抵押权人:陕西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人:刘帅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二曲街办南环路与云塔南路十字东北角景园毓秀花园7幢10404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6-A0882
公告编号: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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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抵押权人保管不善,将位于周至县二曲街办南环路与云塔南路十字东北角景园毓秀花园7幢10404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抵押权人:陕西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利人:刘帅
不动产坐落:周至县二曲街办南环路与云塔南路十字东北角景园毓秀花园7幢10404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2016-A0882
公告编号:202505